第十章:向南方_重生成无能者的我也能成为英雄?
耽美小说 > 重生成无能者的我也能成为英雄? > 第十章:向南方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第十章:向南方

  那之后,修罗军几十人缓缓离开了鲁鲁卡纳村,而阿平,没有跟在队伍里。

  他被亚南给予了某项考验——搜寻对此刻修罗军有利的情报的考验。至于有利情报的范畴,亚南却没有特指,他只是说,到时候会根据情报的优劣,来决定是否让阿平加入。

  听起来像是个拒绝阿平的蹩脚理由,对吧?可是,单纯的少年却如获至宝般,开始认真面对这一所谓的考验。

  那天,阿平把自己锁在了屋子里,开始埋头钻研应该搜寻怎样的情报,就连胖子喊他出门都没有回话。

  阿平和胖子都是孤儿,从小在好心村民们的照顾下才得以健康成长,到了今天,已经长到了十五岁。现在,两人都是独自居住,也没有什么牵挂,也正因此,阿平才可以放心地做出要随着修罗军远去的决定。

  虽然,从小玩到大的胖子是不怎么乐意的。

  “阿平,你这混蛋,我可告诉你,你爱参加什么修罗军或者去拯救世人什么的,我不管,不过这次可别想拉上我,我还想好好娶个媳妇,过平凡日子呢!你就在外面碰得头破血流再回来让我们看笑话吧!”

  敲了半天阿平房门的胖子,见里面没有反应,恼火地臭骂了几句,悻悻离去了。

  “抱歉了,胖子,这次恐怕真的要分别很长一段时间了呢。”

  从窗子里看着朋友沮丧离去的背影,阿平叹了口气道,转而又将注意力集中到了桌上的地图上。

  鲁鲁卡纳村,地处中央大陆的北部,港口城镇海风镇下属的一个村落。修罗军目前所停留的城镇兼临时据点,正是海风镇,那也是他们从龙角峰大陆远渡而来,第一个停留的城镇。

  海风镇虽说是个港口城镇,但以渔业为主,贸易量和人流量并不多,算是一个规模比较小的城镇,宛如它所隶属的郡和国家,都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。想在这种地方帮助修罗军获得有利的资源和情报,怕是难如登天。

  阿平思索了一下,将手指点在地图上,逐渐向下移动:海风镇隶属于雷诺郡、谢思特尔国,这是中央大陆最北部的一个小国家,规模不算大,只是通往北部海洋的一个小小关口,要获得更好的情报的话,有必要向更南方进发。南边与谢思特尔国相邻的也都是小国,唯有再向南行进数百里路,并越过一段延绵高耸的山脉,才能到达一个算得上大国的国家——沙漠之国巴巴赫国。

  “巴巴赫吗……那国家可是出了名的乱啊,不仅沙漠里环境严苛,土匪、强盗、魔族也是横行,想要到达首都——绿洲之城坎贝罗的话,至少也得在沙漠里再穿行数十天才行,不好办啊……”阿平自言自语道,“不过那个国家商业倒是挺发达,对于搜索有用的情报来说的确是不二选择。怎么办,要不要去呢……”

  阿平就此思虑了起来,直到傍晚,他终于咬咬牙下定了决心。

  不就是沙漠吗,人家都冒着生命危险去与魔族战斗了,这点苦还不想吃,怎么有资格加入别人!

  这样想着的少年,当即开始收拾行李和钱财,为长途旅行做起了准备。

  第二天,阿平背着行囊,带上了全部的积蓄,告别了一直以来成长的家乡,含泪挥别挚友,独自一人踏上了旅程。

  虽然是第一次进行这种长途旅行,但身为侦察兵的阿平,平日里就习惯在周边的地区四处游走,对于这个喜欢闯荡的少年来说,风餐露宿可难不倒他。更何况,牙尖嘴利的阿平,在讨价还价上也是一流好手,这一路的花销可是控制得恰到好处。

  穿过南边的诸多小国,花费了阿平一个月的时间;穿过山脉的过程比较艰辛,山路崎岖,人烟稀少,为了躲避魔兽和偶尔出现抢劫的强盗甚至魔族,阿平选择了在英雄协会等待目的地一致的冒险者,这一等,又是耗费了半个月,总算是等到了,一行人穿过山脉,又是花费了二十多天,好在没出什么岔子,顺顺当当地下了山后,眼前俨然已是一片黄沙漫天的景象;在沙漠入口的小城修整了三五天,阿平振奋了精神,再次加入了一支预备横穿沙漠进入巴巴赫国首都的商队——商队有不少普通的动物骆驼,是在沙漠中行进必不可少交通工具,当然,和魔族驯养的沙漠蜥蜴比起来,就要逊色不少了。

  横穿沙漠的旅程可就凶险不少了。除了环境严苛,水资源极度匮乏外,昼夜恐怖的温差,对阿平这个在海边住惯了的少年也是大大的煎熬。但最为危险的,还要数人祸,巴巴赫这国家果然如传言所说,治安十分差劲,商队时常会遭到强盗或者魔族的攻击,一路上时而战斗,时而逃窜,甚至好几次,陷入了死地般的绝境,好在都运气不错,都化险为夷。

  就连阿平这种战斗力低下的人,也被迫时刻攥紧了武器,当真是一趟苦不堪然的旅途。

  好在,四十多天后,在经历了十数场战斗的洗礼后,早已精疲力竭、损失了十几名队员的众人,终于是平安地抵达了目的地——巴巴赫国的首都,绿洲之城坎贝罗。

  “呼哈,总算……总算是到了啊……哈哈……哈哈哈……”

  刚刚来到城门口,还没来得及进门,阿平看着那久违的城墙、河流、绿树以及熙熙攘攘穿行着的人群,终于是卸下了心头的重担,一时间感慨万千,竟仰面瘫倒在马路中央,朝天傻笑了起来。

  算起来,从离开故乡之日算起,到今天,已经经历了三、四个月时间了吧,还真是漫长而辛酸的旅途啊。“喂,阿平小鬼,要放松也不要在这种地方丢人了,走,咱们进城,今晚我请客,大家敞开喝,庆祝我们顺利到达!”

  商队的领队,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叔一把拉起阿平,兴奋地说。

  “嘿嘿,小心我把你赚的都给喝没掉哦!”阿平也来了精神,和一路的同伴们一起兴冲冲地涌进了这座绿洲之城。

  是夜,坎贝罗城中的某个酒馆,一群来自远方的商人正在这里尽情畅饮,好不热闹。

  “小鬼,你要把老爷我喝穷,还差得远呢!”

  络腮胡子大叔一边红着脸续着杯,一边拍着已经连连摆手的阿平,调侃道。

  “呜……不行了不行了,我认怂……这城里的酒太烈了,我老家那粗酒没法比啊。”阿平满脸通红地说着,“不过老爷啊,其实我一直都想问了,你这花了四十天才到这城里做一趟生意,路上还折损了不少工人,真的有利润么,别到时候做了赔本买卖。”

  “赔不了!”借着酒劲,络腮胡子大叔也不隐瞒自己的生意经,“我告诉你吧,沙漠里面物资匮乏着呢,平时咱们在山那头用惯的布匹、木材、种子甚至泥巴,这些烂大街的便宜货在这里都是稀缺资源,能卖高价的。我明白告诉你吧,虽然这一趟我折了这么多人,但去除他们的安葬抚恤费,我还能净赚这个数。”

  大叔伸出了一个手掌。

  “五百金币?”阿平愕然道。

  “笨蛋,是五千!”大叔开怀地笑道,“而且啊,我这批货卖完了后,又可以在这城里再进一批别样的好货拿出沙漠去卖,等于又挣了一趟,怎么样小鬼,羡慕吧哈哈哈……”

  羡慕,怎么可能不羡慕,阿平想,光靠一趟走商就能净赚一万金币,那可当真是致富之路啊,不过,阿平还没醉得那么糊涂,他很清楚,这钱来的这么容易,却是伴随着生命危险的,一个运气不好,死在沙漠里,那可就人财两空了。说到底,赚这种玩命的钱,还是得胆识和觉悟过人才行,阿平自问没有这种魄力,当然,他也不是那么在乎钱。

  不过,这个大叔提到的好货,倒是值得打探一番。

  “大叔啊,好货是指?”阿平一边毕恭毕敬地劝着酒,一边套这大叔的话。

  “嘿嘿,这可是你大叔这两年才发现的秘密,你把耳朵伸过来……”这大叔说着,凑近了阿平的耳朵,搁平时,他是断然不会把这吃饭的秘密抖给别人的,但今天,阿平运气好到爆炸,遇到了这大叔心情好加醉酒。

  “好货就是……这城里,这两年流出了不少上乘的武器装备,而且价钱公道,拿出去倒卖的话,可以赚不少差价。”

  价格公道,质量上乘的武器装备吗?

  思索着大叔无意透露出的这个秘密,阿平的眼珠转了转,这可是个颇为有意义的情报呢,尤其是对缺乏装备补给的修罗军来说。

  于是当晚,阿平便决定,从这方面入手,明天就去打探打探这座城的武器装备市场!

  请收藏本站:https://www.dm111.cc。耽美小说手机版:https://m.dm111.cc

『点此报错』『加入书签』